针对不使用冲突矿物
石川金属公司的不使用冲突矿物方针
石川金属的采购方针是以公平公正,共同依存繁荣为基础,规划了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易商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的同时,寻求长久发展。
因此在我们焊锡事业展开的全球各地区,我们持有良好的价值观及社会责任感,提倡遵守各国各地区的法令与国际准则,道德规范,促进采购业务的发展.
根据此采购方针,冲突矿物(钽, 锡, 钨, 金)等, 被认为是高风险的矿物采购 我们把其放在CSR(企业社会责任)采购上主要课题的位置,搁置纷争地区和高风险地区(CAHRAs)确认经济协作开发机构所発行的「来自纷争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负责任的矿物供应链,《经合组织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责管理指南》」中的附属书所写的风险(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附件二) 对于供应商理解石川金属有关风险的疑虑, 並迅速作出的对应, 因此得到国际的信赖, 不支持相關問題並會更换得到认可的冶炼业主采购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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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石川金属通过签定买卖合同,确认供应链等各种契机,致力于使供应商理解石川金属对此事的对应,在此基础上希望其配合我们做好采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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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川金属没有根据美国『金融规制改革法』的(多德-弗兰克法案)(通称消费者保护法:DFA)中有关冲突矿物的使用的调查报告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义务责任.但会利用RMI(旧CFSI):提供的问卷(CMRT)对供应商进行调查.
今后,作为排除冲突矿物的调查方法,如有更有效的方法,我们会与各供应商一起积极采用实施. - 3.石川金属为了实现仅从RMI的RMAP监查议定书认证程序承认通过的冶炼业主采购矿产品的目的,我们通过供应商对冶炼业主提出接受认证承认的申请.
石川金属将遵循上述措施方针,不断持续改进.